2019年4月2日上午9点30分,保卫处接到学生报警称,我校继教院学生石某、赵某下课回寝时,发现一中年男子在干训楼继教院宿舍楼某寝室内鬼鬼祟祟的翻找物品,疑似小偷,两人立即叫来其他同学和老师,一起将该男子扭送至保卫处,保卫处校卫队立即对该男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联系东湖派出所核实其身份信息。
起初该男子拒不承认入室盗窃行为,称是来农大踏青游玩的。校卫队副队长王勃经过仔细盘问和充分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了该男子的身份和犯罪事实。该男子名叫姜某某,39岁,长沙县人,没有固定工作,曾经5次因盗窃被长沙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此次骑电动车进入校园,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发现干训楼不少寝室门没有上锁,遂动了贼心,由于时间仓促,仅仅盗得35元现金就被学生发现并扭送至保卫处。
该男子因多次盗窃,属于惯犯,已被东湖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在此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外出时一定要锁好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显眼处,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84618113)。
保卫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