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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首问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0/12/20 10:43:34   来源:  
 
       保卫处作为一个学校窗口部门,不仅要为本校师生员工服务,更需要为来校的外来人员服务。为了提高保卫处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办事首问责任制细则。
     一、凡来保卫处办事者,被当面询问(或来电、来函、来信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情接待,问明来意,属本人职责范围内事项,应当场答复,属其他人员职责范围的,要介绍给相应人员,如具体经办人员不在,被首问者要把来办事者的要求记录下来,及时负责地转呈相应的经办人员相应的经办人员要把处理结果告知首问责任人。重要事项要有书面记录备查。
    二、首问责任人要以维护学校荣誉为工作宗旨,对来保卫处办事者(或来电询问),被首问的工作人员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均应认真负责地予以热情接待和解答,一时不能答复或办理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回避与推诿。对所询问的事项不属于保卫处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帮助。
    三、对来保卫处办事者(或来电询问),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人员,不论是本校职工还是校外的同志,保卫处工作人员均必须做到态度和气、热心导办、耐心解答、语言文明,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原来不是我经手”等语言敷衍搪塞,简单生硬的回绝。
四、被首问的工作人员回答问题要准确,对需要请示后才能决定的事情,要告之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并应承诺在什么时间内给予答复,若在承诺的时间内还是无法决定,应及时告之无法处理的原因。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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