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户口室管理集体户口相关须知
为更效率管理和便捷于师生服务,特此将相关户口卡办理程序通告如下:
一、学生借还户口卡
本人凭学生证或学院证明(证明上须贴有照片并盖骑缝章)领取;如委托他人须凭委托函和学生证或学院证明领取。学生所借户口卡片必须妥善保管,办理完业务后须及时归还我户口办公室。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三、四全日。
二、身份证办理
凭户口卡片到长沙市公安局或芙蓉区分局,地址:市局在省人民医院对面(搭317路在蔡锷路与解放路口下);分局在万家丽路与营盘路口往西50米(搭110、802路在马王堆下往万家丽路北方向1500米)。办理详情请参阅《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指南》。
三、开具身份证明
开具户籍证明资料须凭本人户口卡在东湖派出所办理,地址:由此丹桂路往西300米,过第七教学楼至东方驾校旁。(有指示牌)
四、证件遗失
如户口卡或身份证遗失,请先到长沙晚报(搭110路在紫薇路口下往北晚报大厦)登记挂失再补办;或登陆湘警网挂失。户口卡补办在东湖派出所;身份证补办在市局或分局。
五、户口迁移办理
迁入:新生户口由学校统一安排办理落户;往届在读外省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本省学生可直接拿户口凭录取通知书)→到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审批→东湖派出所办理落户→交我户口室注册保管;
迁出:
1、应届毕业生由学工组统一集中安排办理户口迁移或人事代理和托管。
2、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或报到证、录取通知书、就业协议书、准迁证(以上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任意一项,领取户口卡后在东湖派出所办理迁出,然后交由接收地派出所上户。(迁往本省的可直接拿户口交迁入地派出所上户,湖南省内迁移已经取消办理迁移证;迁往外省必须到东湖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凭毕业证直接在东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超过两年以上的一概不借卡办理任何手续,必须尽快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工作挂靠地。
4、委托他人须凭委托函和相关办理人的证件。
六、工作时间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学生借取卡片时间为每周一、三、四全日,周二、五整理资料,不办理任何手续。公安局和派出所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9:00——12:00,13:00——17:00。请合理安排时间。
保卫处户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