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制发《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明确人员密集场所
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改,行业系统组织排查,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根据消防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现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
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