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指南
一、办理须知
(1)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须由申领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人本人未到或由他人代办的不予受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办证的,须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须提供居民户口薄(集体户口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办证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申领人相貌和提供的办理凭证与信息库中的图像及文字信息不符的,须经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民警和派出所出具审核证明后方可办理。
(4)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须着深色非制式上衣、自然装扮照像,不得化妆盒佩带首饰;头发为自然色,不得染发(非黑色)。
二、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7」34号文件),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遗失补领、顺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领证;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领证。
保卫处户口办公室